2005年1月2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出门旅游要注意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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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春节临近,许多辛苦了一年的朋友选择在节日期间外出旅游。在此,《提醒》要告诉您一些旅游安全注意事项,愿您高高兴兴去,平平安安归。1、随团旅游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单独活动,晚上或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应结伴而行;2、外出旅行忌带贵重物品,整个游程注意人身和财物的安全;3、注意饮食卫生,到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店用餐,用餐建议实行分餐制;4、外出旅游应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常识,不到传染病疫区去旅游;5、入住饭店后需观察房间门后所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,熟悉饭店内各安全通道的位置;6、入住饭店勿在床上吸烟,勿在房间生火煮食、自接电线、电源;7、参加漂流、探险、蹦极、登山、缆车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时,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。患有精神病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痴呆症等病症的患者以及孕妇、老人、小孩或残疾人等不宜参加与身体状况不相适应的旅游项目;8、出游时遇雨天、山路、险坡等应注意行路安全;9、旅游期间发生危险,应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求助;10、外出旅游发生纠纷,需要投诉,请找当地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,浙江省旅游投诉电话为96118,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电话为(010)65275315。